先进典型|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先进典型事迹展—王玮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沙岛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勤学善思,持续求进提升素质。为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组织委员作用,他始终把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在推进工作中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坚持不懈加强学习,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使自己站在更高的层面,认识和思考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还十分注重组织好分局的理论学习,组织制定了分局理论和业务学习的一整套制度,保证了学习时间,提高了学习质量,增强了学习效果,进一步营造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和学习氛围,为推进分局党建工作注入了活力。
加大宣传,营造文明氛围。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生态环保、区域安全、文明旅游氛围。加强“世界环境日”宣传。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联合海晏县人民政府,协同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局旅游管理处,在海晏县王洛宾广场共同举办了以“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环湖群众关心、关注青海湖,携手行动,共建“大、美、净、好”青海湖。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一讲两办三推”宣传月为契机,重点宣传党的富民政策、青海湖生态环保知识,努力创建辖区安全稳定的局面。加大对游客的宣传力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通过与游客交流谈心、温馨提示、政策讲解、说服教育等形式引导游客前往正规景区,鼓励游客保护生态坏境,减少垃圾污染,向游客发出文明驾驶、文明旅游、文明出行的倡议。执法巡查人员向辖区内经营者、从业人员、乡镇工作人员进行青海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发放《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法律法规节选》等200余份。
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效率。自负责沙岛分局业务科工作以来,他坚持从自身出发,摆正位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成绩面前,不争名、不争利;在问题面前,不回避推诿,敢于承担;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方法,并在执行中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属于职责范围外的及时向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强化沟通协作,健全景地合作长效机制。为切实做好青海湖生态环境整治,规范青海湖旅游市场管理,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积极与管理局各职能部门和海晏县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了景地沟通协调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景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在环湖东路沿线协调海晏县交通管理部门设立“全线禁停”标示牌,三甘公路海晏段沿线43公里处联系县文化旅游局拆除旅游导示牌1个,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在围栏醒目处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警示标牌。协调县文体旅游广电、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及青海湖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旅游市场等开展了联合检查。协调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旅游管理处,在游客可通向湖边的牧道口竖立“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游客入内”警示牌和青海湖环保宣传横幅,切实履行起管理职责。
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管辖区域管控到位。一是以整治“四私”为重点,强化日常巡查。在辖区重点整治区域悬挂“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入内”宣传横幅4 处,共填埋垃圾坑3处、封堵私开通道22处,拆除私立旅游导示牌1处,拆除违规旅游设施4处,劝导违规进入保护区的游客、旅行社、团体近1500人次,综合卫生整治3次。开展了9次景地联合执法,向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函告通报破坏生态、无照经营行为2次。办理网围栏盗窃案件1件;办理征求意见稿3次;受理中央督查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28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协调紧急事项3次,留存电话记录5份,约谈私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摄影公司1家。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突出工作实效。在中央环保督导调研组,西北督察局对海晏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后,积极协调,督促海晏县政府,对金沙湾地区的海峰村金沙湾旅游公司、金沙湾圣湖旅游公司、海晏县金沙湾克土旅游文化专业合作社三家公司原有旅游接待点剩余设施及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对三甘公路43公里处黄多杰点旅游违规经营设施拆除,原址生态已恢复。
来源:青海林草